在日常生活中,法律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。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,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还能让我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迅速找到解决方法。以下是几个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常识,让我们一起来轻松学习。

一、婚姻家庭

  1. 事实婚姻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满两年,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,他方能够证明双方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,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。

  2. 彩礼退还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
    •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    •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
二、财产继承

  1. 法定继承顺序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为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  2. 遗嘱继承: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指定继承遗产。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。

三、物权

  1. 善意取得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转让财产时,受让人取得该财产,但该财产的受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处分。

  2. 物权登记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四、侵权责任

  1. 产品责任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2. 高空抛物: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
五、劳动争议

  1. 劳动合同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。

  2. 经济补偿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介绍,相信大家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常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。记住这些法律常识,有助于我们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要养成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良好习惯,共同营造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。